小豬出任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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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2018-05-01 23:10
工作板

這樣要求很過份嗎??

我的工作是隔週休,遇紅只有元旦(不一定每年休)、清明、中秋有休 一個月薪水2萬元,這兩天有跟老闆提離職,老闆原本跟我說讓我週週休但薪水要扣兩天的起來,但我回絕了,因為薪水本身不高,又扣那我一個月剩多少,我還有小孩要養 最後老闆跟我說不然薪水不動,讓我週週休,禮拜六有上班在算一天的薪水,我如果再要求遇紅就休,會很過份嗎?? 提離職只要原因,小孩學校放假現在沒人可以幫我照顧,所以才會這樣要求,請問這樣會很過份嗎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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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1 樓
0
問老闆看能不能辦留職停薪 等小孩讀書的時候在回去工作
2018-05-01 23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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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2 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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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符合勞基法的話其實可以直接跟勞工局那邊檢舉 這感覺有點扯 你的工作性質是什麼
2018-05-02 11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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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3 樓 (原作者)
0
會計兼大大小小的事(倉庫缺貨叫貨,司機上車點貨)
2018-05-02 11:4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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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4 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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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計一個月才2萬!? 我爸工廠的會計一個月薪水幾乎是你的兩倍,而且還不用做那些有的沒的事情
2018-05-02 14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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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5 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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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萬要養小孩很辛苦耶,你還是趁年輕趕快找別的工作吧
2018-05-04 18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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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6 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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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先找新工作?
2018-05-04 19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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